通过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攻坚行动和市级环保督察“百日攻坚”行动等,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已形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运转治理体系,基本达到“五有”标准。
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规划指引、专家论证、建立项目库,已采购户垃圾桶和转运垃圾桶44.15万个,垃圾收集车815台,乡镇转运车60台;建设垃圾分拣中心673座,垃圾中转站8座;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债券9500万元。农村垃圾治理基本达到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五有”标准。
我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排查和整改收运体系存在的问题,七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指导县(市)区全面建立分拣中心管护制度、收转运体系运行机制、收运体系人员管理办法、成效考核机制等;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对县(市)区垃圾治理运维经费调查复核,及时督导落实,并督导县(市)区增加设备设施投入,补齐问题短板;压实县、镇、村三级主体责任,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今年,我市将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面落实行政村保洁员制度,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合理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模式,推行上门或定点收集农户垃圾,统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