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还没有全面推行数字货币,只在一部分地区先行试点,且黑龙江省并不在试点范围内,然而骗子却已经利用数字货币对诈骗来的资金进行转移,给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追赃挽损增加困难。近期,穆棱市连续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利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单次最高被骗金额达36万元。
11月8日,穆棱市一女士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务人员”,以受害人涉嫌贩卖身份证、参与诈骗为由,要求受害人下载“飞书”App并提供个人信息、银行卡号、手机号及自拍照片等“自证清白”。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个人信息及手机号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通过“飞书”App会议模式共享屏幕功能,获取受害人手机上的注册验证码,受害人便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注册了数字人民币钱包。随后,诈骗分子要求受害人重新办理两张名下的银行卡,并将所有存款转移至新银行卡内,并再次与受害人共享屏幕,让受害人通过手机为新办理的银行卡开通手机银行、设置支付密码,这样诈骗分子就获取了受害人新办理的银行卡支付密码。最后,诈骗分子便将受害人新办理银行卡内存款,全部充入受害人名下数字人民币钱包,再将受害人数字人民币钱包内的数字人民币转至其他数字人民币钱包,导致受害人共计被骗36万元。
无独有偶,11月6日,穆棱市又一女士接到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牡丹江市公安局的民警”,说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涉嫌一起诈骗案,需要其下载“飞书”App开启共享屏幕功能配合调查。然后,对方以验证银行存款来源合法性名义诱导其在手机上填写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并指示受害人将钱全部转到受害人名下的中国银行账户内,骗子再利用其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在中国银行注册数字人民币钱包,将账户内的12.32万元人民币全部转走。
警方在此提醒,公检法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办案,不会提供“安全账户”,更不会要求他人开启手机共享屏幕,凡是在电话中自称是“公检法”工作人员并要求开启手机共享屏幕配合转账的,一定是诈骗!目前,数字人民币处于试点阶段,且我市不在试点范围内,请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正规渠道开立和使用数字钱包,不要相信和下载安装其他来源的所谓的“数字人民币”App。此外,要慎用共享屏幕功能,因为在使用共享屏幕后,对方能清楚地看到出现在自己屏幕上的所有内容,如果有陌生人要求共享屏幕给他,应直接拒绝,不要犹豫和纠缠,更不要轻易涉及钱财交易,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
为更好预警,民警也建议市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当收到可疑诈骗分子的来电、短信,可智能识别骗子身份,提前预警,切记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实名认证并打开“来电预警”功能及相关所有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