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率先发布《牡丹江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基础上,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包容审慎”监管升级为4.0版。 包含600余项减轻和不予处罚事项,在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行“有温度的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据了解,升级4.0版的“包容审慎”监管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同时借鉴了北京、江苏成功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拓展了柔性执法适用范围,新推出《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三张清单。
据介绍,升级后的包容审慎监管4.0版本包含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不予实施强制措施四张清单,涉及45项不予行政处罚事项、2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574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9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在建立健全“四个清单”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的同时,市场监管局还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指导规范,采取事后回访、跟进核查、积极引导等方式,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形成工作闭环,推动了精准执法和柔性执法工作机制长效化、体系化、规范化、程序化。
据了解,包容审慎监管4.0版的实施,大大减轻了经营者经济负担,在疫情的大环境下,强化扶持企业发展的力度,有效避免了处于发展初期的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因无心之失受罚导致的信用受损,为经营者今后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